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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2017年湖南省教育厅对毕业生工作的部署和2017年学历、学位电子注册的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,认真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“两证”(毕业证、学位证)的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毕业资格审核
1、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(含毕业论文/设计)成绩是否合格;审核对象为2017届毕业生,2016届、2015届结业生。
2、审核全校性公选课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。其中本科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意选修4个学分,同时在人文艺术类必选2学分(艺术类的学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修6学分);专科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意选修2个学分,同时在人文艺术类必选2学分(艺术类的学生需在人文科学类、自然科学类、社会科学类三个类别中任修4学分)。
3、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湘外经院教字【2013】64号)规定审核成绩,并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》。
二、学位资格审核
1、学位申报范围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和2016、2015届未授予学位的本科结业生。
2、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湘外经院教字【2013】47号)规定审核学位资格,并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》。
三、毕业资格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
序号 |
时间安排 |
工作任务 |
责任单位 |
1 |
4月中旬 |
毕业生图像核对及毕业生人数核实。 |
教务处(学籍科) |
2 |
4月中旬-5月5日 |
各二级学院清理应届毕业生、往届(限2016届、2015届)结业生不及格课程情况,并通知相关学生报名补考,同时组织毕业生完成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》的填写及盖印工作。 |
各二级学院 |
3 |
4月17日 |
开始毕业证、学位证书的打印。 |
教务处(学籍科) |
4 |
5月13-14日 |
毕业生总补考。 |
教务处(考试中心) |
5 |
5月18日 |
完成毕业生补考试卷评阅及成绩的登录工作。 |
各二级学院 |
6 |
5月20日 |
毕业生网络公选课成绩汇总。 |
教务处(教务科) |
7 |
5月25日 |
毕业生课程成绩、英语等级考试成绩、计算机等级成绩汇总。 |
教务处(考试中心) |
8 |
5月25日 |
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统计汇总及整理工作。 |
教务处(实践教学科) |
9 |
5月26-29日 |
各二级学院对本、专科毕业生进行毕业(学位)资格审查并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》、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表》,组织本科毕业生填写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》并完成毕业生成绩表及申请表的审核盖印工作。 |
各二级学院 |
10 |
5月29-6月3日 |
统计第一批符合毕业、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整理好证书交校办盖印。 |
教务处(学籍科)、校办 |
11 |
6月4-8日 |
协调学工、财务处做好处分、学费欠缴及贷款情况统计工作并打印好毕业证、学位证发放名册,以学院、班级为单位整理合格毕业生的毕业(学位)证,为证件集中发放做好准备。 |
教务处(学籍科) |
12 |
6月9日(暂定) |
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。 |
校办 |
13 |
6月12-14日 |
以学院为单位,到教务处学籍科统一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。 |
各二级学院 |
14 |
6月16日 |
毕业典礼。 |
教务处(综合科) |
15 |
6月30日 |
毕业生学历在线电子注册,6月30日后毕业生可以登录学信网查询自己的学历信息 |
教务处(学籍科) |
四、注意事项
毕业生毕业资格、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“两证”的发放工作,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表规定的时间节点,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(学位)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统计、分类、审核及归档工作。
五、联系地址:学籍科(学生服务中心17号窗口)
联系人:肖艳红、姚遥
联系电话:88118976
教 务 处
2017年4月7日
附件:附件1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.xls
附件:附件2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.xls